摘要:GLP(Good Laboratory Practice)规范是保证药品安全性评价的国际性准则,世界许多国家先后发布了GLP规范[1],我国于1993年由国家科委以16号委主任令发布试行规定,1999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14号发布了修订版[2].它不仅对进行动物实验所需的硬件条件如动物实验设施、动物用品供应设备、用于感染等特殊实验设施及隔离设施,还从软件方面如动物饲养设施的维护管理、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、实验动物一般状况的观察、濒死动物及动物尸体的检查处理等通过标准操作规程(SOP)做出了明确的规定.其中对实验动物的饲料和饮水虽然提出定期监测,但对具体监测项目涉及的比较少.本文就这一问题结合国内外情况进行讨论.